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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知1月18日消息,中国科协办公厅印发《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不再接受15岁以下少年儿童参赛,不再对选手创新作品进行评价,对弄虚作假、他人过度参与、移花接木等违规问题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英文名称China Adolescents Science & Technology Innovation Contest,缩写为CASTIC,以下简称“创新大赛”)的组织与实施,根据教育部竞赛管理相关规定,本着与创新大赛主办单位协商一致的原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创新大赛是一项面向国内15至24岁青少年举办的科技创新后备人才发现和培养活动,是广大科技工作者助力青少年成长成才、托举科技英才的高水平科普平台。
第三条 创新大赛的宗旨是:锚定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和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目标,面向适龄青少年群体,培养科学思维、创新意识、科研能力、团队合作和批判精神;弘扬科学家精神和科学精神,涵养优良学风,塑造青少年求真务实、勇于创新的思想品格,树立科技报国的远大理想;以赛促训、以赛代练、以赛会友,发现和培育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打造有组织成体系开展青少年科研训练、托举青年学子成长成才的平台。
第四条 创新大赛每学年举办一届,按照年龄段分为青年组(18至24岁)和少年组(15至17岁),主要赛事内容包括:关联赛事遴选、参赛选手推荐、举办创新大赛现场活动。
1.申报主体:原则上须为全国学会主办的赛事。如全国学会下设分支机构举办的赛事已形成较高品牌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可破格申报。
2.赛事对象:申报赛事面向18至24岁青年人群开展,参赛形式不限,个人或团队均可,鼓励团队形式参赛。优先考虑国际化水平较高的赛事。
3.赛事规模:至少已连续举办两届,每届赛事参与培养指导的科技工作者不少于300人,参赛人数不少于1000人。
4.学科领域:赛事须符合“四个面向”总体要求,围绕中国科协年会发布的重大科学问题、工程技术难题和产业技术问题对应的学科领域开展(数理化基础科学、生命健康、地球科学、生态环境、制造科技、信息科技、先进材料、资源能源、农业科技、空天科技),优先考虑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求、聚焦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赛事。
5.组织机制:申报赛事应具有完整、系统、成熟的竞赛制度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竞赛章程、规则、实施细则、奖励方案等;建立了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审查机制,竞赛评审公平公正,活动组织规范有序。
申报赛事面向15至17岁少年人群开展,竞赛以激发青少年科学兴趣、培养科技实践能力为主要目标;有科学规范的赛事组织程序,建立了科学道德和科技伦理审查机制,竞赛评审公平公正,活动组织规范有序,在本地区具有较好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赛事举办符合属地有关规定。原则上面向各省级科协牵头主办的省级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开展申报和遴选。
第十七条 创新大赛建立关联赛事名单动态调整机制。如因赛事组织原因引发不良社会影响,创新大赛组委会有权取消该赛事入选资格,该赛事两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文: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