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官判谷歌垄断数字广告市场,可能面临拆分

纽约时报消息,经过美国法院庭审和大量证据的审查,判定谷歌在开放网络展示广告和广告交易市场中违反了《谢尔曼法》第2条,并且因将发布商广告服务器与广告交易非法捆绑,而违反了《谢尔曼法》第1条和第2条。

谷歌将面临剥离庞大的数字广告业务,以打破其长期垄断的局面。还可能需要赔偿因垄断行为导致的损失,包括发布商未能获得的广告收入和广告商支付的过高广告费用。

但谷歌表示,将会继续上诉,称其在广告技术领域的创新和整合是为了提高广告交易的效率和安全性,并非为了限制竞争。同时在市场竞争方面有tiktokMeta等强劲对手。

2000年,谷歌推出AdWords,最初是一个自助式广告平台,用于购买搜索广告。AdWords发展迅速,到2003年已拥有超过10万家广告商客户,并逐渐扩展到在谷歌自有网站和第三方网站上投放广告。

2003年,谷歌推出AdSense,这是一个自助服务平台,出版商可以在上面展示与网页内容匹配的广告。通过AdWordsAdSense,谷歌构建了庞大的广告网络,到2007年,谷歌内容网络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数字广告网络,拥有超过100万广告商,众多广告商在大量AdSense出版商的网站上投放展示广告。

2008年,谷歌以31亿美元收购DoubleClick,这一举措对谷歌在广告技术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DoubleClick的旗舰产品DFP是市场领先的出版商广告服务器,市场份额达60%,其客户包括美国十大网站中的九个。

此次收购使得谷歌能够利用网络效应,吸引更多广告商和出版商,进一步增强了其在广告技术市场的竞争力。

收购DoubleClick后,谷歌实施了两项政策,以激励广告商和出版商使用AdX。其一,谷歌规定,除少数例外情况,AdXAdWords广告需求允许投标的唯一广告交易平台;其二,要求出版商若想从AdX获得实时出价,必须使用DFP作为其广告服务器。通过这两项政策,AdX成为连接DFP广告库存和AdWords广告需求的关键纽带。

由于AdWords拥有强大的广告需求吸引力,众多大型出版商为获取这一独特的广告需求,不得不使用DFPAdX,这使得谷歌在广告技术市场的地位更加稳固。

2011年,谷歌收购Admeld,这是一家帮助出版商根据供需和定价数据决定与哪些广告网络及其他需求来源进行交易的收益管理公司。在收购前,谷歌将Admeld视为直接竞争对手,认为其可能破坏谷歌对广告商出版商关系的控制,并威胁到谷歌如FirstLook等政策的实施。

2014年左右,随着AdX在广告交易平台市场的主导地位逐渐确立,出版商开始担忧谷歌的垄断,并寻求削弱AdX优势的方法。于是,非谷歌行业成员和开源倡导者共同开发了headerbidding技术。

这一技术允许使用DFP的出版商从多个广告交易平台征求实时出价,通过在网页头部插入代码,在谷歌技术架构之外进行公平拍卖,从而增加了广告交易平台之间的竞争,显著提高了出版商的收入。

2019年,在出版商对广告拍卖过程的透明度和公平性提出更高要求,以及谷歌自身意识到其在广告技术领域的规模和政策可能引发监管和竞争问题的背景下,谷歌推出了统一定价规则。

该规则禁止使用DFP的出版商为AdX设定比其他交易平台更高的价格底价,同时也禁止为Google AdWords需求设定比其他广告网络或需求方平台更高的价格底价。

(文:AIGC开放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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