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洋葱学园”商标,四机构被判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

河南郑州管城回族区法院判决四被告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洋葱学园经济损失。因使用与‘洋葱学园’商标高度相似的‘洋葱’标识,被判变更企业名称,不得含有‘洋葱’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