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副总裁谢广军回应女儿“开盒”,未成年人参与要担责吗?


文| 汪陈晨

3月17日,针对网络传闻,百度副总裁谢广军发布微信朋友圈表示深感愧疚,并向所有受影响的朋友郑重道歉。
谢广军表示:“我13岁的女儿在网上与人争执,情绪失控下,把海外社群网站上的他人隐私信息发布在自己的账号上,进而导致自己的个人信息也被曝光,引发大量负面言论扩散。作为父亲,未能及时察觉并引导她正确处理问题,未能及时教会她尊重、保护他人及自己隐私,深感愧疚,向所有受影响的朋友郑重道歉。”
针对此次事件,谢广军表示已与女儿沟通,并严肃批评其行为,也恳请网友停止扩散相关内容,给未成年人改正和成长空间。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有未成年人在网上参与了对一位孕妇的“开盒”,对其造谣、曝光其工作单位并对其丈夫发去辱骂信息,只因该孕妇发表了对某韩国明星的评论。有网友指认称,参与“开盒”的未成年人为百度副总裁谢广军之女。部分知情人士推测“开盒”信息可能来源于“社工库”(由泄露数据搭建的非法数据库),也有网友表达对信息泄露的担忧。
据了解,“开盒”是指在网络上公开曝光他人隐私的行为,是网络暴力的一种,也被称为“人肉开盒”“开盒挂人”。违法者通过各种手段获取他人的个人信息,如姓名、住址、电话、照片、身份证号码等,并将这些信息毫无保留地公开在网络上,甚至对受害者进行电话骚扰、网络暴力攻击、恐吓威胁等违法行为,给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和伤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4年工作报告,“开盒”行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已有383名网暴者被定罪判刑。
未成年人可能是“开盒”的受害者,也可能是“开盒”的加害者。13岁的未成年人参与“开盒”,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广东合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锦阳告诉南都记者,未成年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并非不用承担责任,而是由监护人代替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肖锦阳表示,“开盒”行为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本案中,就民事责任而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18周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就行政责任而言,肖锦阳表示,以行政处罚为例,根据“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规定,未成年人实施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以14岁为界限:14周岁以下无需承担行政责任;14周岁以上需承担行政责任,但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目前,被指认为“谢广军之女”的微博账户已被封号,被“开盒”的孕妇微博账户也已经注销。
公开资料显示,谢广军是百度智能云业务的关键高管。2024年7月,他在世界人工智能大会上发布了千帆大模型平台,强调“用好模型”与“用‘好模型’”同样重要,显示其在技术战略上的深度参与。
来源:南都APP·政商数据

(文:AI前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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